Title: 逆理的福音 前言: 阮信,聖經是上帝所啟示的,記載祂的救贖,做阮信仰與生活的準則。 用聖經來建立一切的教義,把聖經當成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權威與準則,用聖經的眼光來看世界,凡事用聖經來檢驗!
一、耶穌以「新眼光」看聖經 耶穌提到要如何對待仇敵,要如何面對攻擊我們的人,何謂愛人的功課。耶穌的言行舉止與當時社會價值觀念不同,有些甚至是互相違背的,許多時候,祂對於聖經的道理提出新眼光的看法與解釋。
馬太五章22、23節,27、28節,31、32節,33、34節,38、39節,43、44節中,有相同模式的型式,祂提到古時有教訓說,接著祂說:「但是我告訴你們……」不只藉著古代的律法來教導聽眾,更告訴聽眾要如何看待古人的教訓,以及今日面對古訓的態度與新解。
論發怒:馬太5.21-26
5.33「你們又聽過古人的教訓說:『不可違背誓言;在主面前所發的誓必須履行。』5.34但是我告訴你們,你們根本不可以發誓。不可指天發誓,因為天是上帝的寶座;35不可指地發誓,因為地是上帝的腳凳;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發誓。
論報復:馬太5.38-42(路6.29-30) 耶穌的所做所為,正是祂所說道理的實踐者。他接納病人、收稅的人、罪人,和接待基層的勞動者,挑戰宗教權威,不因受威脅而膽怯,使自己的言行打折扣,耶穌的言行是祂的跟隨者的榜樣、典範。
二、何謂宗教的「逆理」(Paradox)? 英文Paradox一詞,來自希臘語παράδοξος ,意思是「未預料到的」,「奇怪的」。如果承認它是真的,經過一系列正確的推理,卻又得出它是假的;如果承認它是假的,經過一系列正確的推理,卻又得出它是真的。
英文Paradox也有「似非而是」的解釋。以普通常識去看是不正確,但其實是正確或是有可能的。例如「站著比走路更累」。
在靈性信念與現實社會中存在一種緊張性的張力謂之「宗教的逆理」。
美國神學家雷茵霍爾德·尼布爾(Reinhold Niebuhr,1892年6月21日--1971年6月1日)說:面對宗教的逆理時,基督徒應有的態度是,當你盡力為社會服務時,也能保持對社會價值的不屑一顧與批判。當你過度與世界的利益妥協,其實就是一種自我推翻。
在強調自我實現來界定自己的價值,身處於以「成功」來展現生命價值的社會,基督徒要如自處及面對?人民汲汲營營在追求「成功」,那何謂「成功」?要以什麼作標準來界定一個人是否成功?
三、難道一定要不一樣? 初代教會的信徒,跟隨耶穌付出極大的代價,信仰在受逼迫的環境中成長,發展出有別於社會的價值體系。經過三百多年,基督教成為國教,教會獲得正式的地位及肯定。
同時教會也越來越世俗化,受到政治和社會的影響,為了忠於信仰,免受社會影響的信徒,即離開教會、社會,到曠野、修道院過著出世的生活,這也是為什麼到了中世紀,修道院的發展達到了巔峰的境界。
到了十六世紀,教會腐敗到無以維繼的地步,宗教改革家們提出回歸聖經,因信稱義的信仰主張,促使新教的產生,又經過四百年的時間,教會對社會的影響力愈見式微,且逐漸將信仰隱私化,將信仰看成是「私德」的問題。 以一種避免涉入以保持超然,以及寧可在涉入中思考隔離的作法,來面對信仰在生活上的定位和角色時,即會產生信仰與生活脫節,教會與政治無涉,教會與社會無關的宗教行為,如此一來,信仰將真正成為個人「私德」的問題而已。
耶穌在預言自己將受難和死亡之後,接著對聽眾說路9.23-27這段話。跟從耶穌就得捨棄/看無自己,那捨棄/看無自己是什麼意思?要當耶穌的跟隨者,必須要有受苦的打算,要放棄自己,要準備付出時間、精神、金錢,甚至是付上生命的代價。
結語: 耶穌是我們的典範,祂生活在人群中,服務需要關懷者,身體力行祂自己的教訓,卻又能在社會中,堅持自己的信仰,實踐愛的道理。懇求聖神幫助我們,賞賜智慧、信心和盼望,能將「逆理的福音」傳揚出去。 |